韦俊律师,南宁供用气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韦俊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与人合伙经营企业,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全体合伙人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有权依照合伙协议履行其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提供合资企业、联合劳动、共同承担风险、分享利润和损失,以提供资金、实物和技术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
③合伙人必须共同贡献,共同经营,共同努力,和分担风险;④合伙企业财产所有合作伙伴共同合作伙伴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个体合伙企业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人民法院没有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方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可以认定有合伙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此种损害赔偿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有损害事实存在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的特点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